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石某徇私舞弊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石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审批服务窗口职权,通过虚构企业资质、违规缩短审批时限等方式,为三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办理违规建设项目手续。其中涉及某地产集团的保障房项目通过非法审批获得施工许可,造成国家财政补贴损失约150万元。石某先后三次收受企业负责人现金共计18万元,部分赃款用于境外旅游消费。2023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后启动初核程序,调取审批档案发现异常数据,经立案调查确认其滥用职权行为。案发后石某主动退缴赃款15万元,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行为导致多起违规项目进入市场,破坏行政审批公正性,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委立案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石某不服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石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审批权边界,任何滥用职权行为都将面临法律严惩,维护行政权力运行的廉洁性与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