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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处级干部姜某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期间,姜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重点项目审批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某私营企业主李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绿灯。通过伪造材料、降低审批标准等方式,帮助李某取得应经招投标程序获取的行政许可,先后收受李某现金共计280万元。赃款部分用于偿还个人债务,部分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转至亲属名下。2023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中发现姜某涉嫌违法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其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审批事项的行为。姜某在初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退缴赃款150万元,但拒不退还剩余130万元。涉案行为导致某市多个违规项目落地,造成财政资金损失逾500万元,且引发群众对行政审批公正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委立案调查,经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姜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国企人员必须严守审批权限,滥用职权行为不仅违反党纪国法,更会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