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程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程某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时,利用其负责招投标项目评审的权限,通过操纵评标标准、设置虚假资质门槛等方式,为三家民营企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先后在6个重点项目中违规干预评标过程,累计收受企业贿赂280万元,其中150万元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用于投资。纪委监委在调查某县工程腐败案件时,通过调取招投标档案发现程某多次在评标报告中添加主观评分项,导致多个中标结果失真。程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还赃款80万元,但对其余200万元赃款拒不交代去向。该行为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约1200万元,严重破坏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理本案,程某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核查关键证据并听取专家证言,最终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程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涉案剩余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管理人员必须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维护招投标市场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