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原局长于某强令违法执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于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期间,利用职权干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强令所属执法部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市场主体违规实施强制措施。其通过授意下属伪造执法文书、降低证据认定标准等方式,为关联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累计造成国家执法资源流失价值28万元。2023年5月,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某市司法局执法档案异常,经初核于某存在重大违纪嫌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于某主动退缴全部违纪所得并配合调查,但其行为已导致多起案件程序违法,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公信力。该局原副局长张某等人因被于某指使违规操作,先后被追究刑事责任。
审理过程
案件经审计线索移送后启动初核程序,由市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立案调查,后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依法进行再审程序。
判决结果
于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执法系统人员必须严守法定程序,防止权力干预破坏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