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自然资源局科级干部叶某滥用职权违法干预土地出让案

某市自然资源局科级干部叶某滥用职权违法干预土地出让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期间,叶某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国有土地出让程序。通过为多家房地产企业打招呼、泄露招标信息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以低于市场价30%的标准取得工业用地指标,累计收受企业贿赂人民币320万元。赃款部分用于个人投资及偿还债务,部分通过亲属账户转移。2021年6月,某市纪委监委在查处土地违规审批案件时发现叶某异常资金流动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其犯罪事实。案发后叶某虽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但拒不承认主要犯罪行为,导致某市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损失超8000万元,造成区域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

审理过程

2021年6月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1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2年3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认定叶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叶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土地市场,损害公共利益,动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