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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处长田某徇私舞弊案

案件事实

2020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田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招投标项目评审的职务便利,通过操控评标委员会成员、篡改评标资料等方式,帮助3家关联企业非法中标市政工程,涉案金额达120万元。其中涉及某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2个,共计造成财政损失85万元。2023年5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违规操作线索,经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田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40万元,但在审查起诉阶段仍隐瞒部分资金流向。案件经一审法院审理认定其构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田某在二审中提出上诉,认为部分指控证据不足。经二审法院查明,其通过虚增工程量、伪造资质文件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导致公共资源分配严重失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本案经某市监委立案调查,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被告人田某不服提起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田某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招投标领域人员必须严守职责边界,杜绝权力寻租,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