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住建局原局长罗某强令违法执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罗某在担任某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违规干预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强制要求施工单位支付'管理费'等方式,强令下属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违法操作。其直接指使项目负责人伪造工程验收文件,致使3个市政工程未达到质量标准即通过验收,涉及项目总金额达1200万元。罗某本人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手段,侵吞公共资金共计15万元,并将其中8万元用于个人奢侈消费。2023年4月,某省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罗某所在单位存在重大违规问题,随即启动调查程序。经审计确认其违法所得后,罗某主动退缴赃款5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多个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0万元,引发群众强烈不满,严重破坏工程建设领域公平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立案调查,同年7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10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以权谋私,破坏法治秩序,彰显了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干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