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谢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间,谢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分管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某市重点地块招拍挂程序。通过伪造土地权属证明、篡改竞拍条件等方式,帮助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获得价值2.8亿元的商业用地,非法获取好处费共计260万元。案件系纪委监委在调查该省土地闲置费征缴问题时发现线索,经初核发现谢某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谢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部分赃款,但在再审程序中被认定其行为导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7200万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滥用职权行为严重破坏土地市场公平秩序,引发多起串标围标事件,导致政府公信力受损。
审理过程
案件经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原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因发现关键证据未被采信,上级法院启动再审程序,重新认定犯罪事实与情节。
判决结果
再审判决认定谢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其非法所得260万元予以追缴,退缴赃款中180万元已上交国库。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土地出让法定程序,任何滥用职权行为都将面临法律严惩,维护国有土地资源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