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某省教育厅厅级干部邓某滥用职权强令违法执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邓某在担任某省教育厅副厅长期间,利用分管招生工作的职务便利,强令下属单位违规操作高校招生指标分配。通过伪造文件、篡改数据等方式,为3家民办教育机构非法获取20个本科招生名额,收受好处费共计150万元。其还指使财务人员虚报某教育基建项目支出,套取财政资金8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2023年5月,某省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后启动调查,发现邓某在2019年曾因类似问题被初查但未立案。邓某在审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60万元,对部分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导致教育公平受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公共教育资源浪费达1200万元。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判决邓某无罪,后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经补充侦查后移送法院审理,历时8个月完成全部司法程序。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邓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追缴违法所得200万元,责令退赔国家损失12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不得以权谋私,破坏教育公平,维护司法公正需完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