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自然资源局姜某滥用职权案

某市自然资源局姜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姜某利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审批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通过操控招标文件评审标准、违规设置竞拍条件等方式,帮助某房地产公司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获取工业用地使用权。经审计认定,其非法获利金额达280万元,部分资金用于个人境外房产投资,其余存放于多个亲属名下银行账户。2023年3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姜某及其亲属异常资产情况,经初步核实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姜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代部分违纪事实,但未退缴全部赃款。案件侦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其通过虚构地质勘察报告、伪造审批手续等手段掩盖犯罪行为,导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流失逾1500万元,严重破坏当地土地市场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立案侦查,经三个月调查形成完整证据链,同年7月移送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于2023年12月开庭审理,姜某提出上诉后进入二审程序。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认定姜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追缴全部违法所得280万元,责令退赔国有损失15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土地管理法定程序,任何滥用职权行为都将面临法律严惩,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