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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政府采购中心原副主任邓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邓某利用担任某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职务便利,通过篡改招标文件、操纵评标委员会等方式,强令多家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参与投标。其以虚构项目需求、设置排他性条款等手段,帮助特定企业中标并收受好处费,累计非法获利280万元。涉案资金部分用于个人奢侈消费,部分通过亲属转移至境外账户。2023年7月,纪委监委在核查某供应商举报线索时发现邓某违纪违法问题,经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邓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但对部分资金去向仍作虚假陈述。该行为导致多个政府采购项目损失财政资金共计620万元,严重破坏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审理过程

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邓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案件暴露出政府采购领域监管漏洞,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法定程序,杜绝以权谋私行为。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