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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财政局原局长王某违法干预政府采购案

案件事实

王某自2018年起担任某省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干预政府采购项目。其通过操控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伪造审批手续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中标并收受好处费。涉案金额累计达320万元,赃款主要用于境外置业及高档消费。2022年6月,某省纪委监委在审查王某其他违纪问题时发现其违法干预政府采购线索,经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王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前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行为造成多个政府采购项目出现重大质量缺陷,导致公共资金损失逾500万元,严重破坏政府采购公平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监察委员会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王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预政府采购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