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科级干部杜某挪用公款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期间,杜某利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科科员职务便利,通过伪造企业资质文件、虚构项目审批流程等方式,先后12次挪用本单位专项拨款共计320万元。其中80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性股权投资,240万元用于非法网络赌博活动。案发系因该市财政局在年度审计中发现审批科资金异常流动,经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确认杜某存在违规操作。杜某在案件调查阶段拒不退赃,直至被采取留置措施后才交代部分事实,造成国家专项拨款长期无法追回,严重影响某市重点工程项目推进。其犯罪行为导致3个重点项目延期开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50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委立案调查,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杜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财经纪律,杜绝利用审批权力进行利益输送,维护公共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