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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杜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0月期间,杜某利用其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便利,在3个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通过违规设定评标细则、干预专家评审等方式,强令相关单位违反招标程序,致使3家不符合资质的企业中标。涉案项目总金额达280万元,杜某通过收受企业贿赂获取非法利益,涉案金额累计3.2万元。2023年1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异常线索,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杜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认罚,导致公共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56万元。其行为严重破坏招投标公平秩序,引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审计局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经初核后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审理。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3.2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权力监督缺失可能导致制度性腐败,凸显规范招投标程序的重要性。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