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自然资源局原局长肖某超越职权擅决土地出让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肖某利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超越职权范围违规审批三宗工业用地。其通过伪造地质勘察报告、虚构土地开发条件等方式,帮助某房地产公司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代价取得土地使用权,造成国家土地出让收入损失共计87万元。案发后,某市纪委监委在调查该市某工业园区违规用地问题时发现肖某涉嫌违法线索,经初步核查于2023年3月立案调查。肖某在留置期间主动交代违法事实,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经审计认定,其违规决策直接导致土地出让合同无法履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及后续开发项目停工损失。该局原下属单位因程序违法被处以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被追责。
审理过程
2023年3月某市监委立案调查,4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月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肖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87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违法所得追缴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领导干部必须严守土地审批程序规范,杜绝以权谋私行为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