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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iPhone以次充好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某数码专营店购买iPhone 13手机,支付3180元。商家在页面明确标注"全新未激活",但王某收到商品后发现机身有多处划痕,且充电接口有明显磨损。申请验机时,平台技术人员检测出该手机为翻新机,存在IMEI串号重复、电池健康度低于80%等问题。商家起初声称系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伤,后承认该手机为从二手市场购入的翻新机。王某为此花费200元检测费用,并因等待处理耽误工作时间。

审理过程

平台依据《电子商务法》对商家进行行政处罚,要求其提供商品来源证明。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购机款并赔偿检测费及误工费共计350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本案确立翻新机认定标准,推动平台建立更严格的商品准入机制。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