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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深圳某跨境电商高仿手表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张某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海外购’购买某奢侈品牌手表,支付6200元。商品页面明确标注‘原装进口’‘超A级仿品’,但张某收到后发现表带材质为劣质塑料,机芯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且品牌官网无法核实。张某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换,商家以‘海外代购无法验货’为由拒绝。案件涉及平台对‘超A级仿品’宣传的误导性描述,及商家利用跨境电商监管漏洞销售假货。张某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为高仿品,平台未提供有效商品来源证明。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平台商品详情页描述及鉴定报告,认定商家构成虚假宣传和欺诈。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三倍赔偿并承担全部运费,平台因未履行审核义务被责令限期整改。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中‘仿品’宣传的法律边界,强调平台对商品描述的严格审查义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