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平台水货商品假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李某在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标称'欧洲代购'的某品牌智能手表,金额1850元。商家宣称商品为海外直邮原装正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李某收到货后发现商品无中文说明书,且无法通过品牌官方App激活,进一步比对发现产品序列号与正品数据库不符。平台介入后,商家仍以'水货属特殊商品'为由拒绝退货。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该商品为仿冒品,且平台未履行对跨境商品真伪审核义务。该店铺为第三方入驻商家,通过伪造海关单据及虚假物流信息实施欺诈,导致消费者误判商品来源。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局对商家运营的跨境电商平台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其存在伪造进口证明的违法行为。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平台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警示跨境电商平台需强化对'水货'类商品的实质性审核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