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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手机冒充新机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某手机旗舰店购买价值4300元的iPhone13,商家声称"全新国行正品,支持七天无理由"。收货后王某发现手机存在严重划痕,并通过专业检测发现电池容量缩水至2600mAh,系统存储空间异常。联系商家要求退换货时,对方以"已激活无法退换"为由拒绝。王某申请平台检测,结果显示该手机为翻新机,且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使用"全新"字样与实际不符。经调查,该商家为第三方入驻店铺,实际为某回收公司经营,存在恶意虚假宣传行为。

审理过程

平台核实商家资质后启动赔付程序,消费者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据。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并赔偿同型号新机差价320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

案件意义

强化电商平台对第三方商家商品真伪的审查责任,明确翻新机需明确标注。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