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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臻美美妆"店铺伪造授权书售假护肤品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购买了某国际知名护肤品牌精华液,支付金额2800元。该店铺名为"臻美美妆专营店",页面展示的授权书显示为品牌方直供,防伪码可通过官网验证。张某收到商品后发现产品包装与正品存在细微差异,遂通过品牌官网查询防伪码,发现该码并不存在。进一步核实品牌官方授权信息时,发现店铺并未注册为品牌官方授权经销商。张某申请平台介入维权,商家以"已拆封不退换"为由拒绝。平台调查发现该店铺系第三方商家,且其展示的授权书为伪造文件。案件涉及跨区域物流信息篡改,检测机构鉴定该产品为假冒商品。

审理过程

平台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启动调查,发现商家伪造文件。消费者向市场监管局举报后,法院组织双方调解。

判决结果

调解结案,商家全额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核义务,强化对伪造授权文件的打击力度。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