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手机冒充全新机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自营店铺‘数码旗舰’购买某品牌旗舰手机,标价4200元(市场价5999元),商家宣称‘全新未激活’并提供官方授权凭证。张某收货后拆机检测,发现电池有明显划痕,主板存在维修痕迹,且系统序列号与官网登记信息不符。多次与客服沟通无果后,张某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但商家以‘已激活’为由拒绝。张某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经技术鉴定确认手机为翻新机。此案揭示部分电商平台自营店铺存在以翻新机冒充全新机的欺诈行为,导致消费者误判商品价值。
审理过程
消费者协会组织技术鉴定,电商平台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品来源。法院审查中发现商家销售页面存在误导性描述。
判决结果
判决解除合同,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500元维权费用,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
案件意义
强化电商平台对自营商品源头的监管义务,遏制翻新机冒充全新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