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妆真假掺卖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店铺购买价值680元的某国际知名品牌口红,该店铺首页展示大量正品实拍图及买家好评,评论区明确标注‘官方旗舰店直发’‘正品保障’。李女士下单后,商家以‘库存紧张’为由延迟发货,最终收到的商品包装粗糙,颜色与宣传图明显不符。经专业机构鉴定,该口红为假货。李女士多次联系客服要求退货退款,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且在评论区删除差评并发布虚假售后信息。平台介入调查后,发现商家存在通过评论区营造正品假象、混入假货发货的违法行为,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案件涉及消费者对商品真伪的误判,以及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进行欺诈。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在商品页面虚假宣传并混入假货发货,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核的法定责任,警示消费者警惕评论区虚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