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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产品真假混销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抖音直播平台购买某品牌高端精华液,花费800元。该直播间展示的评论区充斥着‘正品保障’‘真实买家反馈’等虚假好评,主播多次强调‘官网同款’。李女士收到商品后发现包装印刷模糊,质地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遂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为假货。平台虽提供商品详情页,但未明确标注商品来源,且直播录像中商家多次使用正品样品进行演示。李女士申请平台介入维权时,商家以‘直播过程已结束’为由拒绝配合。平台审核人员未及时核查商品资质,导致纠纷升级。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履行商品审核义务,商家通过虚假评论营造正品假象,构成欺诈。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商家赔偿2400元并公开道歉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

案件意义

凸显直播带货中虚假评论对消费者决策的误导性,警示平台需强化直播内容监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