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真假混发纠纷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某在抖音直播间观看某主播推荐的"某品牌无线耳机",该主播展示的样品为正品且强调"店铺专供"。李某支付800元下单后,收到的商品包装与正品明显不符,经检测为某国代工的仿冒品。然而该直播间评论区存在大量"已验货正品"的虚假好评,且主播在直播中曾展示过正品开箱视频。李某通过监控录像发现,同一主播在其他直播中曾销售过同样包装的假货。平台虽提供售后通道,但商家以"商品为海外直邮"为由拒绝退货。李某申请平台介入后,商家仍通过修改订单时间等手段拖延处理。
审理过程
经平台调取直播录像及商品溯源数据,确认商家存在混销行为。消费者提交的检测报告与直播视频形成证据链。
判决结果
支持退货退款及三倍赔偿,判令商家赔偿李某2400元并删除虚假评论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首次将直播间评论区虚假好评纳入司法审查范畴,确立电商平台的连带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