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消费者诉京东自营店iPhone 13翻新机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自营店购买了一台标价6299元的iPhone 13手机,商家宣称'全新国行正品,原装包装'。王某收到货物后发现手机存在明显使用痕迹,包括屏幕轻微划痕、充电口氧化等问题。通过专业检测确认该手机为翻新机,商家在客服沟通过程中始终未提供有效的翻新证明或质检报告。王某曾要求商家提供购买发票及保修卡,但对方以'自营店无纸质发票'为由拒绝。在平台介入后,商家仍试图通过模糊描述转移责任,称'翻新机与全新机性能一致'。王某最终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及平台举证规则,成功证明商家欺诈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消费者提供的检测报告及交易记录,认定商家存在欺诈销售行为。平台未能有效履行审核义务,被追责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6299元并支付三倍赔偿18897元,平台承担10%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自营商品质量的审核责任,强化对翻新机等特殊商品的监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