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美妆产品真假掺卖案

美妆产品真假掺卖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店铺购买了价值850元的某国际知名品牌口红,该店铺主页显示为‘官方旗舰店’,且评论区充斥着‘正品保障’‘官方授权’等宣传语。张某通过直播间下单后,商家以‘秒杀价’吸引消费者,承诺‘正品直发’。收货后张某发现产品包装与官网描述存在明显差异,且颜色与正品不符。经专业机构鉴定,该口红为假冒商品。张某随即联系商家客服,对方以‘系统错误’为由拒绝退货,并称‘评论区有正品用户’。张某向淘宝平台投诉,平台未及时处理,最终张某通过12315举报,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确认商家存在真假混卖行为。案件涉及消费者对平台信誉的依赖及商家利用评论区误导消费者的手段。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鉴定报告并提供评论截图,平台核查后认定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启动纠纷调解程序。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张某三倍赔偿请求,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255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平台对店铺资质审核的义务,警示商家不得利用评论区进行虚假引流。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