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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消费者诉京东自营店翻新机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某自营旗舰店购买某品牌旗舰手机,价格为2299元。张某在收货后通过专业检测发现该手机存在明显翻新痕迹,如边框磨损、电池鼓包及非原装充电器配件。平台售后以‘检测无问题’为由拒绝退货,张某遂申请平台介入。经第三方机构鉴定,该手机为渠道商回收翻新机,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标注‘全新未激活’且未披露翻新信息。张某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发现该店铺曾多次因商品描述不实被处罚。本案涉及消费者对商品真伪的知情权及平台审核义务,揭露部分自营店铺利用‘全新’噱头进行虚假宣传的乱象。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平台交易记录及检测报告,确认商家存在隐瞒翻新事实的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自营店铺商品信息审核的法律义务,强化对翻新机的监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