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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旗舰店售假耳机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先生在京东平台‘某品牌官方旗舰店’购买无线降噪耳机,支付3000元。收货后发现耳机包装无防伪标识,且音质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他通过品牌官网查询,发现该店铺未注册为官方授权店铺。平台称该店铺为第三方商家,但网页设计高度模仿官方旗舰店,且首页显著位置标注‘自营’字样。王先生举证平台宣传资料及物流信息,证明商家长期以虚假身份运营。经调查,该店铺实际为某个人注册的普通店铺,通过伪造授权文件及模仿品牌视觉元素实施欺诈。平台因未尽到审查义务被追责。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伪造授权资质构成欺诈,平台未及时下架违规店铺,需承担补充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因审核失职承担20%连带责任,最终赔偿金额480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0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虚假自营店铺的审查义务,推动平台建立更严格的商家准入机制。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