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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口红"误导消费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张某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名为'XX国际口红套装'的美妆产品,该店铺头像为品牌LOGO但未标注具体品牌名称。商品详情页使用与某国际知名品牌相近的包装设计,且标注'专柜同款'字样。张某收到商品后发现产品包装无防伪标识,质地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经专业机构检测,该产品并非正品且未通过相关质量认证。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使用'XX国际'与正品品牌名称近似,且采用'正品保障'等宣传用语,实际为仿冒商品。平台虽已收到投诉,但未及时下架商品,导致更多消费者受骗。案件涉及金额580元,张某通过平台投诉后发起维权,引发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平台提交检测报告并申请退货退款,平台以'商品为正品'为由拒绝。张某随后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现场检查发现商家无经营资质。法院审理过程中,商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品来源。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平台因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界定'仿冒名称'的法律边界,警示平台需严格审核店铺资质。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