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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手机冒充全新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李某在京东自营店铺‘锋行数码旗舰店’购买某品牌旗舰手机,支付5200元。商品页面明确标注‘全新官方正品’,但收货后发现机身有磨损痕迹,电池循环次数显示为380次(远超正常值),且系统预装第三方软件。多次要求客服解释未获回应,遂申请平台检测。平台技术人员拆机查验发现为翻新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及隐瞒商品真实情况的行为。该店铺实为第三方授权经销商,但未按规定披露翻新信息。

审理过程

平台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启动调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鉴定报告。法院认定商家违反《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真实性的规定。

判决结果

判决解除合同、退款5200元并赔偿3倍价款15600元,商家需承担检测费用及快递运费。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对自营及第三方商家商品真伪的双重审查责任,强化消费者对‘全新’标识的信任保护。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