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翻新手机冒充新机案

翻新手机冒充新机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王某在京东自营某手机旗舰店购买华为Mate50手机,支付金额6899元。商家宣传‘全新国行标配’,并承诺‘七天无理由退换’。收货后王某发现手机有划痕、电池损耗异常,经检测为翻新机。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遭拒,平台以‘已拆封’为由不予处理。王某申请鉴定确认商品为翻新机,且商家未在详情页明确标注。本案涉及的家用电器(手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因商家虚假宣传及隐瞒商品真实状态遭受财产损失及维权成本增加。

审理过程

法院判定商家构成欺诈,平台未尽如实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解除合同,商家全额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共计206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618条

案件意义

强调平台自营商家需对商品真实性承担严格责任,维护消费者知情权。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