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跨境水货美妆假货案

跨境水货美妆假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王某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海淘全球'购买了标称'欧洲直邮'的某国际大牌粉底液,商品价格仅为正品价格的60%,远低于该平台其他品牌同款售价。王某收到货物后发现包装无中文标识,且通过专业仪器检测出成分与正品存在差异。在联系客服时,商家坚称商品为'保税区直邮',但无法提供报关单及品牌官方授权证明。王某通过平台介入申请鉴定,发现该商品实为无合法手续的水货,且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使用'欧洲原装进口'等字样误导消费者。案件涉及金额899元,王某要求退一赔三遭拒后提起诉讼,平台未履行商品真实性审核义务成为关键争议点。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按《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正品证明,平台未尽审核责任,判决商家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共计判决商家赔偿王某360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平台对商品来源的审核义务,警示消费者警惕低价水货陷阱。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