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奥口红高仿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了标称‘Dior烈艳蓝金口红’的化妆品,支付金额899元。商家宣称‘专柜同款正品’并展示品牌授权书,但张某收到商品后发现包装盒无防伪二维码,颜色与正品存在明显色差,质地也较粗糙。经专业机构检测,该产品为某高仿品牌‘Diorx’的仿冒品,且包装印制存在多处错误。张某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换货,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并称‘仿冒品与正品有差异属正常现象’。张某通过平台投诉后,商家仍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品来源,最终引发诉讼。案件中涉及的美妆产品属于高仿商品,消费者因商家虚假宣传及伪造授权文件遭受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以假充真行为,且未能提供有效资质证明。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共计26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高仿商品需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强化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