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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牙耳机真假混销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先生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店铺宣传的"苹果同款蓝牙耳机",支付1500元。商品详情页显示多条实拍好评,但收货后发现产品无苹果官方标识,且功能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李先生联系客服要求退货,商家以"产品为正品但存在个别瑕疵"为由拒绝。经第三方检测,该耳机为非正品组装机,且店铺评论区存在大量诱导性虚假宣传。消费者申请平台介入,但店铺通过更换头像和修改商品标题规避监管。案件调查发现商家长期采用"评论区展示正品、发货时混入假货"的模式,2023年6月单月即涉及37起类似投诉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平台核查后确认商家违法事实,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惩罚性赔偿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请,判决商家退款1500元并赔偿4500元,平台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产品质量法》

案件意义

揭露新型虚假营销手段,强化平台对历史交易记录的审查义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