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货口红」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某第三方店铺购买某国际知名美妆品牌口红,单价380元,共购入6支。商品页面显示为品牌官方授权产品,但实际收到的口红包装印刷模糊、色号与宣传不符,且经专业机构鉴定为高仿产品。张某通过比对正品防伪码发现异常,向平台投诉后店铺仍以「可能为拆封产品」为由拒绝退货。期间商家通过私信诱导张某提供身份证号码用于「售后服务」,后张某发现该店铺已被注销,遂起诉要求退一赔三。案件涉及跨境代购商品的真伪鉴别难题,以及电商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核的义务边界。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及欺诈行为,且未履行平台审核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商家资质的审查义务,强化对高仿商品的监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