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2023年'路易威登'仿品直播带货案

2023年'路易威登'仿品直播带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王某通过抖音直播购买'路易威登'同款托特包,支付1580元。商品实际为某品牌'路易威登'的仿冒品,包体绣有明显字体差异且五金配件粗糙。王某发现该店铺名为'LV官方正品仓',实际经营者为李某,其注册的抖音号与品牌官方账号相似。经调查,李某通过直播展示正品视频,使用近似商标并虚构品牌授权,累计销售额达32万元。消费者维权时遭遇商家失联,平台仅以'非官方商品'为由拒绝赔偿。案件涉及仿冒品牌名称及直播带货的特殊传播环境。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实地核查发现店铺无品牌授权;法院认定商家构成不正当竞争及消费欺诈。

判决结果

支持退一赔三请求,判决赔偿4740元,并责令平台公示商家违规信息。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带货中'近似商标'的认定标准,规范网红带货的法律责任。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