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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蓝之谜面霜"假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王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标称"海蓝之谜经典面霜"的商品,支付1500元。商品包装与正品高度相似,但王某通过官方渠道核对发现产品防伪码无效,且成分表存在明显差异。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该面霜为某国内品牌生产的仿冒品,使用与海蓝之谜相同的品牌标识和包装设计。王某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遭拒,遂向平台投诉并申请12315维权。平台初步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但商家矢口否认,称产品为"超A正品"。案件移交市场监管局后,执法人员通过溯源系统发现商家无授权经销资质,最终确认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局委托专业机构对商品进行成分和包装检测,确认系假冒产品。平台审核商家资质发现其未通过品牌授权认证。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合计赔偿45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虚假授权标识的法律后果,警示消费者需主动验证产品真伪。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