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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美妆品牌真假混销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了价值850元的‘雅诗兰黛小棕瓶’护肤精华。该店铺主页展示大量用户好评及正品保障标识,评论区多条‘已验货,正品无疑’的留言。张某支付后等待一周,收到商品时发现瓶身防伪码无法扫描,质地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事后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检测,确认为假货。张某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商家却以‘系统误发’为由拒绝,并删除相关评论。张某保留聊天记录及鉴定报告,向平台投诉。经调查,商家实际通过不同渠道混搭发货,部分订单使用正品包装但内装假货,且评论区由雇员刷单维持虚假形象。平台虽介入处理,但因证据链不完整,无法直接认定商家责任。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鉴定报告及平台聊天记录,平台启动商家资质审查,发现店铺无品牌授权证书。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平台需对推荐商家的资质审核承担补充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店铺资质审核的连带责任,遏制虚假评论误导消费者。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