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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粉"口红真伪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某店铺购买某国际美妆品牌樱花粉口红,支付金额1800元。该店铺首页显示为品牌官方旗舰店,但实际为第三方商家。李女士通过比对产品防伪码发现该口红并非正品,且包装存在明显瑕疵。经专业机构检测,确认为高仿商品。商家辩称商品为海外代购直邮,但无法提供海关报关单及品牌授权书。李女士申请平台介入,平台仅判定商家虚假宣传,未直接认定假货。案件审理中,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认定商家构成欺诈,判决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请求。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资质及商品检测报告,认定其构成欺诈行为

判决结果

支持三倍赔偿,判令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54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第三方商家资质审核义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