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平台‘水货’商品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张某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阿里国际站)购买标称‘水货’的Apple原装充电器,价格为正品价格的1/2(49美元)。商品到货后,经专业检测发现其为伪劣产品,且包装无序列号,充电器内部元件明显不符合正品标准。张某联系商家后被以‘海外清关问题’为由推诿,平台则声称‘水货商品非平台责任’。张某申请平台介入,但平台以‘商家独立运营’为由拒绝赔偿。案件揭露商家通过‘水货’名义规避责任,而平台未履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商品真实性核查义务。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平台抽查样品,确认商品为假货,追查平台审核流程缺陷。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判决商家退款并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22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电商平台对‘水货’商品的实质性审核义务,遏制商家利用跨境属性销售假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