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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虚假旗舰店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王某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某奢侈品手袋(单价8500元,共支付17000元),商品页面标注为'品牌中国官方旗舰店'。王某收到商品后发现手袋使用非原厂五金件,且皮质与官网展示严重不符。经品牌方鉴定为仿冒品,且平台未核实店铺资质。调查发现该店铺实际为第三方卖家注册的虚假旗舰店,利用品牌LOGO和中文名称进行误导,同时伪造官网链接和客服信息。王某在平台投诉未果后,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并提起诉讼,主张商家销售仿冒品及平台审核失职。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商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平台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判令商家全额退款170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51000元,平台承担30%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商标法》第57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警示跨境电商平台对店铺资质的严格审查义务,遏制'李鬼店铺'乱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