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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运动鞋商标侵权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张先生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耐克运动鞋’,支付500元。收货后发现鞋盒印有‘耐克’近似商标‘耐克克’,且鞋底材质明显劣质。他通过品牌客服核实,确认该商品为仿冒品。店铺辩称商品为‘授权合作款’,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平台调查发现该店铺为个体工商户,长期销售仿冒品牌商品,且商品名称刻意模仿正品。张先生向平台发起投诉,要求赔偿,平台以‘非自营商品’为由拒绝,最终引发诉讼。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商标近似度及商家主观恶意,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及虚假宣传。平台因未及时处理侵权商品被追责。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承担30%赔偿责任,总赔偿金额1600元。

涉及法律

《商标法》第5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强化对商标仿冒商品的打击力度,明确平台对入驻商家商品信息的审查义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