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消费者诉淘宝第三方 sellers 销售翻新手机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电子产品店铺购买一款标称全新未激活的iPhone 13手机,支付金额1500元。收货后张某通过专业检测发现该手机存在明显翻新痕迹,包括电池鼓包、屏幕有轻微划痕、机身有重新贴合的背壳,且SIM卡槽存在氧化现象。商家以'平台质检已通过'为由拒绝退货,张某通过淘宝客服申请售后遭拒。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该手机为二次翻新机,且检测报告与品牌方官方数据不符。张某向平台投诉后,平台仅以'未收到侵权证据'为由未予处理,最终张某通过12315平台举报,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发现商家存在多起类似投诉,最终认定其欺诈行为。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检测报告及证据后,平台启动专项调查程序,但未及时履行审核义务,法院认为平台未尽到注意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全部货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平台承担连带赔偿义务。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商家商品真实性需承担审核责任,强化对翻新机销售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