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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代购翻新笔记本电脑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李某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某国际品牌笔记本电脑,支付金额4680元。商品页面标注"全新进口",并展示序列号和保修卡。李某收到商品后发现屏幕有划痕且无法开机,经检测为翻新机。平台称商品为海外直邮,但无法提供海关报关单。商家拒绝退款并称产品为"超A产品"。李某向平台投诉后,商家以"非平台自营"为由推诿。法院调查发现商家实际为个体工商户,且商品存在明显翻新痕迹。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证据认定商家销售翻新机构成欺诈,平台未尽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判决商家承担全部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

案件意义

界定跨境平台对商品真伪的审查责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