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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水货代购假发套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陈某在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标称‘欧洲直邮水货’的假发套,支付金额1500元。商品页面显示‘保税仓发货’,但实际由海外个人卖家直邮。陈某收到货物后发现发质粗糙、颜色不均,且商品无任何中文标签,无法通过品牌方官网验证真伪。联系客服要求退款时,商家称‘水货无法提供中文发票’并拒绝退换。陈某向平台投诉,但平台以‘海外直邮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驳回。案件中,平台未能提供商家授权证明,且未对‘水货’标识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利用‘水货’名义规避监管,平台未核实商家资质及商品来源,构成共同侵权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1500元,平台承担20%的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49条

案件意义

首次将‘水货’标签的法律属性纳入审查范围,为跨境电商平台监管责任认定提供新思路。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