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鱼二手运动鞋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张某在闲鱼平台联系某卖家购买限量款李宁运动鞋,双方约定价格600元。卖家在商品描述中使用与正品高度相似的LOGO,并谎称‘原盒原封无任何问题’。张某收货后发现鞋子鞋舌处无正品防伪标识,且做工粗糙。经鉴定为仿冒品,商家在交易过程中刻意隐瞒商品非正品事实。协商无果后,张某向平台发起投诉,但卖家以‘二手交易不支持退换’为由拒绝处理。案件争议焦点在于仿冒品牌商品的认定标准及二手平台的责任边界,张某提供聊天记录和实物鉴定报告作为证据。
审理过程
平台启动调查程序,核实商家资质及商品来源,发现其未提供品牌授权证明且存在名称混淆行为。
判决结果
法院判令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三倍损失(1800元),认定闲鱼平台未履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商品信息核验义务。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21条
案件意义
此案首次明确二手交易平台对仿冒商品的审查义务,推动平台完善交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