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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货"美妆套装售假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林女士在淘宝平台某店铺购买价值1500元的某国际大牌口红套装,商家宣称商品为"直邮水货",并标注"原装进口"。下单后商家以"清关问题"为由延迟发货,后收到货发现产品包装粗糙、色号与正品不符,经专业机构检测为高仿假货。林女士要求退货退款遭拒,遂向平台投诉并保留购物凭证、检测报告等证据。经调查发现该店铺为无资质个人账号,所谓水货实为国内仿冒产品,且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平台虽作出处理但未明确赔偿标准,林女士最终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商品检测报告及聊天记录,被告辩称商品为合法渠道进口。平台方表示已尽到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判决商家赔偿45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水货"概念的法律边界,警示商家切勿利用跨境名义销售假货。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