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旗舰店侵权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王某在京东平台'某品牌官方旗舰店'购买价值380元的智能手表,店铺页面显示'品牌授权书'及'官方认证'标识。收货后发现商品无任何品牌标识,且与页面展示的正品存在明显差异。经品牌方确认该店铺为伪造的旗舰店,实际经营者为某个人工作室。王某申请平台核查时,发现店铺自2021年起就存在经营记录,但平台未及时下架。案件涉及平台审核机制缺陷与消费者选择信赖的问题。
审理过程
平台提供店铺资质证明,但未履行实质审查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解除合同并退还货款,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对'官方旗舰店'标识的审核责任,警示商家冒用品牌标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