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2023沪民初123号手机翻新欺诈案

2023沪民初123号手机翻新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张某通过京东平台下单某第三方店铺热销的iPhone 13手机,支付金额5800元。商品页面明确标注'全新原封',但张某收货后发现机身有明显划痕且屏幕存在轻微烧屏现象。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该手机为运营商回收翻新机,主板序列号与官方数据库不匹配。张某多次联系客服要求退换,商家以'已拆封无法退货'为由拒绝。平台介入后,商家仍拒绝提供购买凭证,最终张某提起诉讼。案件审理中,法院调取了平台交易数据及检测报告,确认商家存在欺诈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认为商家隐瞒商品真实情况,构成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判决商家退货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请,判决商家退还货款5800元并赔偿1740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界定翻新机欺诈认定标准,推动平台建立更严格的商家资质审核机制。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