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直播间美妆真假混销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李某在抖音某美妆直播间购买了价值2800元的某明星同款粉底液组合套装。直播过程中主播展示的样品均为正品,并声称所有商品均为官方渠道进货。但李某收到货后发现其中一瓶产品包装印刷粗糙,质地与正品明显不同。通过比对防伪标识发现异常,遂联系平台要求提供商品来源。平台调查发现该商家在评论区伪造买家好评,其中多位用户提及商品为正品,实则为虚构。进一步核查显示该商家长期使用虚假评论与真实商品混销模式,部分订单商品存在明显仿冒特征。李某共计购买12单此类商品,总金额达33600元,其中6单被确认为假货。
审理过程
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涉事商品为非正品,商家被平台公示违规记录。
判决结果
支持李某退还6单假货款项并主张三倍赔偿,其余商品判定为商品混淆行为。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
案件意义
揭示直播带货中虚假评论与商品混销的新型欺诈手段。